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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作协议书(精选20篇)

时间: 作者:笔尘

合作可以促进各个个体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希望大家能够从以下的合作范文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参考和借鉴。

个人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书

编号:

甲方:

乙方(合作院校):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xx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合作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的义务。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贷款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月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开立小额贷款公司协议书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贷款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年月日在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授信额度及类别。

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乙方同意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间内向甲方提供贷款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元整的授信额度。

第二条授信期间。

2.1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即授信期间)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

2.2乙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四条述明的情形,乙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条授信额度的使用。

3.1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甲方可一次或分次向乙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3.2甲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债务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甲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3.3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合同或协议约定。

3.4乙方与甲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具体借款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具体借款合同为准,但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具体借款合同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3.5对甲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借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并且乙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四条授信额度的调整。

4.1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甲方违约:

4.1.2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4.1.5发生据乙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甲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4.2违约事件发生后,乙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4.2.1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合同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

4.2.3要求甲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4.3.4采取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公司将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最高额保证/抵押/质押合同》,(下简称“担保合同”)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6.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与担保合同同时生效。

6.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担保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本合同同时终止或解除。

第七条争议和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附则。

8.1本合同需签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乙方一份,甲方二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8.2乙方与甲方依据本合同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具体借款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

合作贷款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书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_________%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

乙方(合作院校):____________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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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书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_________%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

乙方(合作院校):____________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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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按揭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书

开发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动甲方所开发的房地产的销售,促进银企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就房产按揭贷款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甲方和乙方共同为甲方开发的地处 的总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产按揭项目合作而订立本协议。该房产建设的有关批复文件及证书复印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乙方向甲方开发的前述房地产项目最高可提供总用于期房,又适用于现房。实际贷款额度以实际签署合同并发放的按揭贷款累计金额为准。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和信贷政策的变化调整该最高额度。

三、对购买上述甲方开发的房产的企业,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推荐。乙方对甲方推荐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经审批同意后应及时发放按揭贷款。

四、担保条款

甲方建造的上述房产为期房的(已建成竣工但尚未办理产权证及进行抵押登记的,视同期房),对于向乙方申请借款用于购买房产的借款人,甲方对第二条所述的最高额度内的期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房产购买者取得房产所有权证,办妥抵押登记和其他相关手续,并将他项权证及有关资料交乙方持有之日止(以下简称“担保阶段”),对房产购买者向乙方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房产购买者在担保阶段内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的,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并有权从甲方在建设银行任何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划相应金额。

(二) 担保范围

1.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三)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担保阶段内借款人每期应付款项逾期之日起至担保阶段届满后两年。

(四)甲乙方关于担保条款约定,其效力独立于本协议,且担保有效期不受本协议第十二条有效期的约束。

(五)甲方同意放弃对本条款的抗辩权。

借款人在房产买卖和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确认甲方出售的房屋已具备合法合规的出售条件,不存在任何瑕疵。否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七、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反映其基本情况、经营及财务状况,以及房产建设的立项、规划、许可、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建设、销售等相关资料。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该等情况及资料内容合法、真实、完整。

八、该按揭房产项目在建设银行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甲方应在乙方或其指定机构开立销售房产专用账户,账户名称 ,账户号 ,用以存入房产销售款项。若甲方出售的房产为期房,则乙方有权对于该账户内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且甲方承诺该账户内的款项全部用于房屋工程的建造。

九、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存入保证金 万元,保证金账户号 。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盖章):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在滁州市开发建设的 住宅小区房产开发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代理等事项,经过友好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销售的房地产的全部资料,包括楼号、房型、面积、售价等。

二、 乙方的本公司的网站( )及公司和公司下属的分店无偿为甲方的房地产项目发布销售信息。

三、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在甲方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的申请、房地产它项权利证

明及房地产权证,土地证办理等带路业务,代理费用为----- 元/套。费用由按揭客户向乙方支付。所有业务办理流程,甲方购房客户只需在贷款银行签字的时候到场,其他由乙方派专人跟踪办理,无需客户亲自到场。

四、 在购房客户明确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时,甲方即可通知乙方参与购房客户的贷款

申请等准备工作。乙方保证客户在提供完整资料,付清除公共维修基金后的所需费用后,7个有效工作日内办理银行客户签字、产权预抵押、土地抵押手续,并保证银行将贷款额划入甲方账户内,以款到为截止日期,并对相关手续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详细流程见附件)若当天甲方办理贷款客户数在3户以上,乙方负责邀请银行客户经理到甲方销售部现场办公。若在3户以内,则安排统一办理时间,由乙方派专人负责从销售部带领客户前往贷款银行办理银行签字手续。

五、 双方协议签订后,乙方立即为甲方建立客户或办证的'信息表格,以便及时向甲方提供客户信息,每周六向甲方提供贷款办理或产权办证进程及本周收款明细,实现交接无断层。在甲方开发的项目能办理房地产权证并把按揭贷款客户的购房发票联办证联提交给乙方时,乙方保证一次性将表格内的客户(乙方所属客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地产权证的办理工作,乙方即时将房地产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实现持证抵押,让银行在甲方交房后的2个月内把甲方所交的所有保证金退回,实现甲方资金回笼。

六、 为保证甲方贷款及办理房产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支付-------元的保证金给甲方,若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甲方的工作,影响甲方资金回笼,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保证金。

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的统一,不得随意更改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 以上代理合作建立在甲方客户自愿的基础上,遵循服从客户意见的原则。

九、 在乙方代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给甲方客户添加不必要的麻烦,若遭遇客户投诉,并证实属实,乙方应主动负责解释,情况恶劣者,应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宣布本协议无效。

十、 乙方不得向除银行,房管部门外的第三方透露所代理的客户私人信息。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1.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催客户办理银行贷款,例如客户贷款资料的催缴、银行相关费用的催缴,乙方需在每周六前提供客户办理银行贷款具体进度表给甲方。(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贷款客户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帮助甲方贷款客户提供相关贷款资料)

2.乙方负责在银行贷款手续完善的情况下保证两个工作日内将客户银行抵押手续办好,若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甲方有权和乙方终止合约并对乙方提出经济补偿。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书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宜: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行长(签章)校长(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贷款合作协议书

附件3:

协议编号: 年合协字第 号

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甲方: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长会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个人房屋贷款事宜开展合作,合作的房屋项目名称为 ,坐落于单县 路(街)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地块编号为 ,土地面约 ,总建筑面积约为 ,住房 套,商用房71套。上述合作房屋项目是乙方拥有合法经营权或所有权的、依法可以向社会公众销售或预售的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乙方保证所开发项目及手续的合法合规、完备。保证提供的与购房借款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和首付款证明的真实、合法、有效。

第三条甲方作为乙方销售 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为乙方的上述房产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 万元的个人房屋贷款额度,贷款最高成数不超过 %,单笔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年,贷款用途只能用于贷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商用房)。

第四条甲方根据本协议及相关合同向购房贷款人提供房屋贷款,并有权根据购房贷款人收入状况、还款能力和其他资质条件,独立作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以及确定适当的贷款期限、利率和其他条件。具体贷款内容由甲方与购房借款人在《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五条乙方应在甲方设立专用售楼款监管帐户,承诺将购房借款人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以及甲方向购房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全部存入该帐户(在办理此项按揭贷款项目之前的首付款除外)。

帐户名称:

帐号:

乙方承诺上述资金首先用于本协议下楼盘工程款项和有关税费,并遵守甲方监管,保证在每次用款时向甲方提交监理公司签署的付款证明。需缴纳的.有关税费证明。

帐户上存入全部按揭贷款总额 5 %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帐户名称:

帐号: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动用该款项。如贷款人在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上述还款义务,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扣除偿还每笔违约款应还款部分,乙方应5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被扣除的款项。

第七条乙方负责及时办理拟抵押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在房产竣工验收后,及时办妥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他项权利证),并将购房借款人的上述权利证书交与甲方保管。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补充修改,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对于在原协议执行期间已发放的个人房屋贷款,不得因协议更改而放弃履行原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他事项: 。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书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_________%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解决完成学业所需资金,经甲方所在学校批准,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 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 其中:学费每年:_____________元; 生活费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一笔贷款支用。

(二)以后各笔贷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用于支付生活费的贷款于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节假日提前)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账户因挂失、销户等原因无法入账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新的账户。

(四)甲方停止支用贷款时,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第五条 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六条 还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读期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按月归还借款利息;自甲方毕业次月起至贷款合同到期日止,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归还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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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书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_____培养,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和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工作。

甲方联系人、姓名、职务: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姓名、职务: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双方联系人如发生变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告知对方。

第三条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提供的助学贷款为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核准的额度内为具备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

(二)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利率执行,不上浮。

(三)向借款人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之和,最低人民币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对乙方推荐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五)负责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所需各种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到乙方所在地对借款人集中进行指导。

(六)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

(七)保证将借款人的学费贷款及时划转至乙方在贷款行开立的账号。

第四条为保障与甲方合作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配合甲方做好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

(二)对贷款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按照银行管理要求进行汇总。同时,对借款人填写的提出审核意见,并负责将借款人申请资料完整提交贷款行。

(三)向甲方提供教育部或地方教育部门核定的学校贴息贷款总额度,及时将贷款发放情况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四)在甲方开立资金专户,用以划转借款人的学费贷款。

(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每学期向甲方提供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等情况。

(六)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开除、生病住院、死亡等),及时主动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七)借款人毕业前,负责通知借款人与甲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补充合同或借款变更合同。

(八)对违约借款人,配合甲方在学校内或由甲方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第五条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有效期限内,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___________天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协议期满后,甲方不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协议有效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及本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义务。

第八条其他条款: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

贷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基本建设贷款试行条例》和《基本建设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甲方为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所需的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除共同遵守《条例》、《细则》规定外,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书议定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限用于_________项目的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所需费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贷款利息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三条如贷款项目撤销,甲方应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无力偿还时,由甲方主管部门负责偿还。

第四条甲方贷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再正式办理申请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本协议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甲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协议书

年月日鉴于(借款人名称)向中国银行(分行名称)分行申请使用(贷款名称)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与(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借款人名称),与中国银行(分行名称)分行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其法定地址为;。

“贷款人”指中国银行总行或中国银行分行,其法定地址为:

“担保人”指,其法定地址为;“项目”指。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金额)的贷款(大写:)。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贷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贷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贷款期限为年,其中用款期为年(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截止),宽限期为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还款期为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年月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个月,自之日起至之日止。

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

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利息及费用。

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一年以360天计算。

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月日,月日,月日和月日为收费日。

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

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账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明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借款人”应提前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信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

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明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

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四、因提前还款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第九条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协议第六、七条的规定偿还任何到期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费用),“贷款人”将向“借款人”计收应付未付部分款项的逾期利息。

该利息的具体计收方法为:逾期之日起(包括这一日)至“贷款人”实际收到该笔应付款项日止(不包括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贷款人”公布的半年期现汇贷款利率和适用的买方信贷利率之较高者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逾期1年以上,贷款人则在上述利率基础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条保险。

“借款人”在“商务合同”生效后,应向“承保人”就该合同项下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

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人”贷给“借款人”全部贷款的本金。

投保险别包括运输险、安装工程险和财产险。

“借款人”在投保后,必须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

但“贷款人”可视“项目”实际情况通知“承保人”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继续用于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税收。

国家税收部门在“国外贷款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征收的任何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预提税、印花税等)均由“借款人”负担。

第十二条保证。

一、“借款人”在此保证:

1.每年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年度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

2.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的资料;。

3.随时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重大情况,决定和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5.应“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它有关资料;。

7.“借款人”对其与其它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所签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声明并承诺: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未曾给予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优惠于本贷款协议的偿还条件。

3.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将其现存的和将来获得的任何资产和权益抵押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违约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一、“借款人”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偿还到期本金、利息、费用及其它任何应付款项;。

二、“借款人”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

四、“借款人”在其与其它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所签的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五、“贷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协议下贷款的担保人已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资格时,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之一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下述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借款人”纠正违约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布全部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偿还全部借款。

第十四条放弃。

一、“商务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如发生争执或发生其它事件,将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即“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响。

二、“贷款人”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并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转让。

一、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二、如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时,则任何继承人、代理人、受让人或接管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应无条件地承担“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协议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补充,但在修改或补充协议生效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二、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发生变化,而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则应按国家当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三、经“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确认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四、本转贷协议中未明确的内容,应按“国外贷款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释。

第十七条争执。

一、借贷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二、诉讼费用,按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的规定办理。

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凡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口解决争执而拒不执行本协议的具体条款。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

一、在下列条件具备时,本协议正式生效,生效时间以迟者为准:

1.本协议业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国外贷款协议”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二、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总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贷款协议书

全申请条形码编号:

(本单所示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保险合同号码:

保全受理号:

投保人姓名:

申请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投保人以上述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向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贷款:

贷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__________元。

(注: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指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在扣除尚未偿还的保单贷款和累积利息、欠缴保险费和累积利息之后的金额)。

投保人声明:本人同意遵守以下有关贷款的约定:

1、贷款申请必须符合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

2、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净额的80%,最低额度不可低于人民币500元。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本公司不接收部分还款的形式。若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3、本次申请的贷款利息按照还款日当时本公司公布的贷款利率与4。5%之较大者进行计算,公司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适用的人民币六个月期贷款利率平均值公布贷款利率于公司网站上,每次公布的利率均为年利率。

4、当保险合同所欠缴的保险费和累积利息、保单贷款本金和累积利息的总金额超过或等于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的效力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中的规定中止。

5、在保单贷款期间,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本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任何欠缴的保险费和累积利息、保单贷款本金和累积利息。

6、本公司有权对投保人不符合保险合同及本协议书约定条件的贷款申请予以拒绝。

保单贷款授权银行转账支付信息。

如您填写本栏,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本次贷款金额。请填写以下账户信息,并提供存折复印件:

开户银行:

账户持有人:转账账号:

注:填写本栏视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已详细阅读并同意以下声明内容:

4、本公司不对该授权账户的失窃或冒领承担责任。

请您在以下签名栏中签名:

贷款人(投保人)签名:

有效证件号码:

被保险人签名:

有效证件号码:

合作开立小额贷款公司协议书

住所地:

乙方:

为解决______市范围内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中小型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的发展,化解和分解贷款风险,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分散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合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建立贷款担保协作关系。双方以坚持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服务至上、防范风险、公平守信、平等自愿为经营原则,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提供担保与否,乙方有权决定贷款与否。

二、乙方接受企业借款申请并审查同意后,如甲方同意作为保证人,甲方可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贷款担保意向书》。

三、甲乙双方必须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到指定的评级机构作信用等级评定并去人民银行备案。

四、甲方在接受企业委托担保申请后,即对企业担保事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落实好反担保措施后,再与乙方签订《保证合同》。

五、协议双方应相互推荐信用等级较好的企业,在前期审查工作方面紧密合作,双方本着提高工作效率、真诚为客户服务的原则。贷款决定权在乙方,担保决定权在甲方。

六、在事中监控方面,双方应加强合作,建立稳定的信息联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甲方应按对我行提供担保余额____%的比例将担保基金存入我行专户,此笔担保基金在保证责任未解除前不得擅自动用。

八、甲方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基金____倍。

九、贷款到期企业未能及时偿还,由甲方按保证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可以从甲方保证金账户扣款,甲方应按贷款比率补足,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履行已签订的保证合同,并不再接受新的保证。若借款企业申请贷款展期,须经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协议后办理展期手续。

十、合作双方要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双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知悉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关系人或企业。

十一、未尽事宜,协议双方根据借款保证合同的具体条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原则协商解决。如有抵触,以借款保证合同的具体条款为准。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协议书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对上述贷款甲方实际用款额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实际用款额为 万元;

主合同:系指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协议内容依附于主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径及种类

1、本协议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义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贷款,并由甲乙双方实际共同使用。

2、甲、乙双方使用本协议所述借款应严格按照甲方与银行贷款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种类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额

甲方通过银行申请贷款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

甲方实际使用额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实际使用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协议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各自以贷款利率为基数根据实际用款数额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利息。

四、借款发放:

甲方在收到贷款行的贷款到账之日起 日内,按照乙方实际使用数额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甲方的汇款凭证将作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凭据。

五、借款及还款账户

甲、乙双方的下列账户将作为双方借款发放及还款的重要依据,其中:

甲方贷款及还款账户: 开户行:

乙方贷款及还款账户: 开户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据甲方与贷款行贷款合同约定,甲方贷款总周期预计为 年期贷款,每一年度为一独立贷款周期,亦即每一年度末应将本年度贷款本息全额清偿完毕,方由甲方向贷款行申请发放下一年度贷款。

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将借款本息全额汇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账户。

七、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应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归还。

2、甲、乙双方在借款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发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

(2)涉及重大经济案件诉讼(涉诉金额超出借款金额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

(3)歇业、解散、被申请查封、拍卖、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或撤销;

(4)注册资本、住所、联系方式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

甲方: 乙方:

贷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在贷款业务方面进行合作,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乙方提拱贷款客户资源共享。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提出贷款申请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初步资信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按揭贷款、公积金按揭贷款、银行抵押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等。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推荐借款人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

(2)对符合要求的借款人,甲方将为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渠道奖励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把满足甲方要求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

(2)在甲方为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手续过程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借款人收取相关材料。

第四条收费及结算方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案进行费用结算:

(1)针对银行抵押贷款及信用贷款等各类贷款服务,如果是乙方提供的贷款客户,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资源共享费用,在贷款完结后,将甲乙双方约定的实际费用支付给乙方。

乙方指定费用收款账户为。

用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五条借款申请人(乙方客户)与第三人之间关于抵押财产的权属、质量、面积、产权过户、委托等问题发生纠纷,由其自行协商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与可行,并保守相互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方对另一方所提出的相关材料的内容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因非本协议目的`而使用或/和泄露给其它任何第三方。违反本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房产政策、金融政策等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可以通过正式书面文件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___月___日至年___月___日。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协议书贷款协议书

地址:____。

主办人:____。

账号:____。

电话:。

传真:____。

邮编:____。

乙方(委托人):____。

银行。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丙方(借款人):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电话:____。

第一条甲方主办人。

先生根据甲、乙、丙三方签订的本委托贷款合同的金额,将____先生在华人民币xx年率5.8%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存款税由存款人缴纳,一次性操作服务费10%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共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在款到位xx年的年利息和一次性综合服务费____万元整支付给____先生,由乙方受托银行____分行负责赔偿动款损失,其标准按动款时间每亿元每天按____元计算,支付给甲方主办人____先生,本金全部退回,所开立的____先生专用账户撤销。

第五条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不论国家利率如何调整,受托年利息5.8%仍然不变,由乙方受托银行中国银行____分行负责代收代付当年利息____万元整交给甲方主办人____先生,丙方逾期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每天每亿元按1750元计算赔偿给甲方,但最迟不准拖延15天。如超过15天还没支付利息,每亿元每天按15700元计算赔偿给甲方。如果超过两个月未付利息,不论何故,已借给丙方的资金由乙方受托银行负责追收,乙方受托银行不负责垫付。本委借方贷款合同终止,本金全部退回,所开立的____先生专用账户撤销。

第六条动款办法:____存款方专用账户的资金,必须按时如期到位,正常履行合同时,委托方不准移动专用账户的资金,乙方受托银行根据银行法和根据本合同条款,不用再通过甲方可随时转款到丙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但受托银行负责按时代收利息和追收到期本金,否则按本合同第五款执行。

甲方的'责任:____(委托方)。

1、甲方主办人____先生负责按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时间资金到位。

2、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收回每年利息和结算本金。

3、如甲方未能按时专款到位,按每天1570元赔偿丙方。但最迟不准超过15天,款仍未到位,每一天按15700元计算赔偿给丙方。如超过两个月款还不到位,不论何故,依法按违约赔偿,包括给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乙方的责任:____(受托方)。

1、为丙方存入委托贷款人民币xx年利息5.8%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一次性操作服务费10%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两项总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在款到位xx年计算,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4、本委托贷款合同一式五分,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自签字日期生效。

5、本合同翻印、复印、电传、过期一律无效。

甲方(委托人):____主办人签字:____。

乙方(受托方):____中国银行分行(公章)行长(签字):____。

丙方(用款方):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操作方(主办人)签字:____。

贷款协议书按揭贷款协议书

______大学______学院______专业______级学生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大学借贷新生入学贷款(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为及时收回贷款,保证下一级新生的.顺利入学,特商签该协议如下:

1、协议还款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贷款学生在此期间内可随时来人或通过邮局、银行汇款办理还款结算手续。

2、根据有贷有还的原则,对未履行该协议,拖延还款期限者,学校将收取所欠贷款每年______%的滞纳金。

3、对获得此项贷款后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者,学校将用所获国家助学贷款抵还该项贷款。

4、贷款学生在未还清所欠贷款之前,暂不发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发贷方:______大学

贷款人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协议书

甲方(借款人): (写明借款人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 (写明贷款人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贷款用途及贷款数额。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借款担保。

六、违约责任。

七、协议生效日期。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